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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村民鲁某破坏基本农田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2008年4月1日,射阳县公安局依法作出对该县合德镇凤南村七组村民鲁某破坏基本农田实施刑事拘留决定。2007年12月以来,射阳县合德镇凤南村村民鲁某擅自占用基本农田7.12亩开挖虾塘,破坏耕地耕作层。经合德镇人民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多次宣传法律、法规,以及采取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等措施,鲁某仍不听劝阻,继续破坏基本农田,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射阳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将鲁某的土地违法行为案件移送射阳县公安局刑事侦查,经县公安局侦查,确定鲁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对鲁某实施刑事拘留处罚。

(射阳局  监察科、监察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