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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庸镇关于粘土资源采矿权挂牌出让的公示


        经我村委会研究并召开部分群众座谈,拟同意将位于特庸镇境内的一块地进行整治,对整治后多余的土方进行处置,现根据有关规定,公示如下:
        一、本次拟处置的土地位置及土方量:2253.4立方米,本次处置的地块位特庸镇永兴村一组。              
        二、受理意见方式
        公示期间,所有村名如有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安排宅基地条件和要求的,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书面意见可在公示期限内直接投入我村委会设置的一件箱内或邮寄至本村委会,口头一件可在公示期限内直接找村委会电话反映。
        三、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
       1、反映内容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不允许借机故意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反映情况如有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书面反映意见必须署真实姓名。
       2、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