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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砖瓦用粘土矿产资源专项规划(2008——2020年)(送审稿)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一、规划编制的目的、依据 1
二、指导思想 1
三、规划适用范围、适用年限和基准年 2
第二章 矿产资源及其开发利用形势 3
一、经济和社会发展概况 3
二、粘土矿产资源特点及其勘查开发现状 4
三、粘土矿产资源供需与保证程度分析 8
第三章 发展战略、规划目标与基本原则 10
一、发展思路 10
二、基本原则 10
三、规划目标 11
第四章 矿业结构调整与区域布局 14
一、发展思路 14
二、矿业结构 14
三、矿业区域布局 15
四、矿业市场构建 15
五、矿业发展走向 16
第五章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18
一、矿产资源开发战略 18
二、矿山准入原则及开采总量 18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 19
四、矿产资源开采渠道 20
五、矿产资源综合利用 21
第六章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22
一、总体要求 22
二、砖瓦用粘土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整治 22
三、地质灾害防治与矿山环境整治重点工程 24
第七章 规划的实施 26
一、公之于众,接受监督 26
二、建立规划的审查、审批制度 26
三、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26
四、倡导科学创新,提高管理水平 26
五、加强目标管理,实施职责督查 27
附表 28
附表1  射阳县粘土后备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储量调查表 28
附表2  射阳县砖瓦用粘土矿山开发利用现状表 40
附表3  射阳县砖瓦用粘土采矿权现状表 42
附表4  射阳县砖瓦用粘土矿产品产量、需求量及其预测表 46
附表5  射阳县砖瓦用粘土资源保证程度预测表 46
附表6  射阳县2008-2020年压缩砖瓦用粘土矿山一览表 46
附表7  射阳县砖瓦用粘土矿产资源开采分区表 47
附表8  射阳县砖瓦用粘土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表 48

附 图
1、射阳县矿产资源分布和开发利用现状图(1:100000)
2、射阳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图(1:100000)


 
第一章 总   则
一、规划编制的目的、依据
(一)目的
为了贯彻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全面落实《江苏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盐城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和《盐城市“十一五”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科学规划矿业布局,合理调整和优化矿业结构,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的根本转变;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新秩序,促进射阳县粘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充分发挥粘土矿产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提高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特制定《射阳县砖瓦用粘土矿产资源专项规划(2008—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主要依据
制定《规划》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国土资源部关于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指导意见》、《江苏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环境综合治理,推进生态省建设的决定》、《江苏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市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江苏省沿海开发总体规划》、《盐城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盐城市“十一五”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盐城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法律、法规和文件,以及射阳县粘土矿产资源及开发利用现状、保证程度、市场需求和发展前景等因素来编制规划。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和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节约资源的观念、保护环境的观念和人与自然相和谐的观念,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总原则,加强调控,综合协调,以“大资源、大矿业、大市场、大环境”的理念,统筹安排好粘土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市场为导向,以制度创新、科技创新为推动力,积极推进粘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实现资源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着力建设生态矿山,全面落实生态县建设的各项措施,促进射阳县经济和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
三、规划适用范围、适用年限和基准年
(一)、适用范围
《规划》是射阳县粘土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粘土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重要依据。其适用范围为射阳县所辖行政区域。
(二)、适用期限
规划期为2008—2015年,展望到2020年。
(三)、基准年
《规划》以2007年为基准年。

 

 

 

 

 

 

 

第二章 矿产资源及其开发利用形势
一、经济和社会发展概况
(一)经济地理概况
射阳县位于盐城市中东部,东径119°59′至120°33′,北纬33°24′至34°07′之间,属于长江三角洲沿江经济开发辐射区。东临黄海,南抵西潮河与大丰市、盐城市区接壤,西同建湖、阜宁县毗邻,北至苏北灌溉总渠与滨海县隔河相望。全县辖17个镇、78个居民委员会,165个行政村,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3个省属农场和1个省属盐场。县域总面积2855平方千米,海岸线长103千米,滩涂面积731.3平方千米,开发潜力巨大。至2007年末,人口数达99.3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55.37万人,人口密度348人/平方千米。
射阳县属里下河沿海垦区。地势平坦,射阳河南为江苏中部海积平原,射阳河北属废黄河三角洲平原。地面高程(废黄河口基面)在0.6~2.2米之间,属低平原区。县境略呈东高西低,南北高、中间低的状态。射阳河、黄砂港、新洋港横穿腹地,为里下河地区主要泄水入海通道。海岸线长103千米,双洋河口是江苏海岸南南涨北坍分界处,其南为淤长海岸,由于海流作用,海泥沙以汇合点为根部逐渐沉淀而形成辐射状沙洲,以每年近万亩的成陆面积向大海淤长,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潜力巨大。
境内生物资源丰富,品种繁多。野生芦苇产量占全省二分之一,大米草面积全国第一。主要近海鱼类有马鲛、鲳、大黄鱼、大带鱼等35种。滩涂鸟类200种,是丹顶鹤等珍禽的栖息之地。
射阳县的气候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日照充分,雨量充沛,年平均降雨量1023.6毫米,年平均气温13.6℃,年日照2353小时,年平均无霜期220天。这种气候,既有利于稻、麦、棉的生长,又有利于大豆、油菜、花生等油料作物以及蔬菜和果树的种植;也有利于鱼、蟹、对虾、贝类等水产品的养殖。因此射阳县农副产品资源优势突出,棉花总产连续7年夺得全国第一,是江苏省面积最大的高品质棉生产基地。并先后获得全国果菜十强县、粮食、水产百强县,中国蒜薹之乡,中国药材之乡、全国无公害水果生产示范基地县等称号。
射阳交通十分便利,形成高速公路、航空、海运三位一体的立体化交通网络,
是苏北重要的交通枢纽。公路四通八达,沿海高速公路、226省道贯穿南北,宁靖盐高速、329省道、233省道和331省道连接东西,与县区通达镇、村的公路共同组成便捷的公路网,全县各乡镇公路和邻县出口均为二级柏油路。县城距盐城机场40千米,距新长铁路盐城站50千米。水路有射阳河、黄砂港、新洋港、战备河等河流组成的水网纵横交错,射阳港为国家二类口岸,目前已开辟了上海港、连云港、青岛港等集装箱内支航线,开通了韩日及港澳地区等国际航线。
便捷的交通、丰富的各类自然资源、良好的投资环境,为射阳县经济的快速增长和持续发展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二)社会经济发展概括
射阳是一块古老而又美丽的土地,有着鲜明的区域性政治、经济、文化特色,历来是人文荟萃的地方,是江苏省经济发展较快,同时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地区之一。
全县以苏北振兴、沿海开发和沿东陇海产业带开发开放为重要契机,加大工业有效投入、狠抓项目推进,经济呈现了加速、竞相发展的态势,总量规模持续快速扩大,综合经济实力跨上新台阶。2007年,完成国内生产总值(GDP)153亿元,比上年增长了14.8%;城乡建设、社会事业和人民生活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人均GDP 16030元;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形成了农业结构协调、工业结构改善、服务业升级加快的格局,三次产业比例调整为25.9:42.0:32.1,基本形成“三一二”产业格局;基础设施和城乡面貌明显提高;科技、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工业经济快速增长,运行质量全面提高,全县已基本形成了纺织、机械、化工、电子和建材等工业门类;农业结构调整继续深入,产业化经营步伐明显加快,是全国果菜十强县、粮食、水产百强县之一;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商贸流通领域稳步发展,是苏北平原重要的集散中心;科教兴市战略加快实施,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二、粘土矿产资源特点及其勘查开发现状
射阳县位于苏北平原东部,地势平坦,起伏不大。全县均属平原地区,砖瓦用粘土矿产资源储量较大,分布广,由第四纪冲淤积相粘土构成的砖瓦用粘土资源主要分布在市区的西部和中部地区,其他矿产资源种类少。
(一)地质与矿产资源勘查概况
射阳矿业开发的历史悠久,主要是开采粘土、烧制砖瓦。解放以后,随着砖瓦用粘土需求的增加,开采量逐年增加。大规模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主要还是在改革开放以后,本县地质矿产勘查工作得到了迅速发展,先后开展了各种比例尺的区域地质调查、物化探、水工环、航空遥感、矿产普查与勘探以及大量的科研工作。在本县范围内取得的主要勘查成果有:
1、完成了全县1:25万区域地质调查;完成了1:20万全县区域水文地质普查;完成1:100万海洋区域地质调查。
2、完成了全县 1:20万 的航空磁测;完成了全县1:20万区域重力测量;部分浅覆盖区和沉积盆地区还进行了以寻找不同目标物的大比例尺物化探。
3、卫星影像、航空遥感资料覆盖全县,并在土地利用、矿产勘查、城镇建设等方面得到了广泛的运用。资料不断更新。
4、地质矿产勘查除获得了一批基础地质资料和重要成果外,还发现了一批具开发利用价值的矿产地,如石油、天然气、砖瓦用粘土等重要矿产。
此外,国土资源大调查、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和地质环境调查等数字化工程正在进行和建设中。
(二)粘土矿产资源基本特点
1、粘土类型
射阳县主要为滨海冲海积平原,受射阳河、新洋港河曲摆动影响,河间洼地具明显的湖沼化,射阳河以南淤泥质土广泛分布,射阳河北淤泥质土仅分布在灌溉总渠边缘及奤套河口一带。淤泥质土中心带位于射阳至盘湾一线,呈蚯蚓状近似南北向分布,厚度一般大于7米,局部达10余米。中心带两侧淤泥质土厚度减薄,以至尖灭。东侧河间地块,砂性土特别发育,厚度可达30余米,岩性松散多孔隙、含较多云母及贝壳,为滨海砂滩或河口砂坝沉积。
由于河、海、湖交替作用的结果,第四纪中晚期沉积较复杂,成因类型多变,结构复杂,可分为冲积相、河湖相、湖沼相、滨海相、黄河泛滥相。由于本县粘土成因类型不同,所以质量也各不相同,按粘土塑性指数,全县粘土可分为三大类:
⑴ 粘土类(优质粘土)
粘土土质较粘较细,含塑性好的伊利石较多,塑性指数≥17,粘粒含量高,颗粒粒度小于0.005的占35%以上,无砂粒或只含微量砂粒,空隙度50.2%左右,质量较好,为本区优质粘土,可直接烧制砖瓦。
⑵ 粉质粘土类(普通粘土)
粉质粘土中含烧结性能好的高岭石较多,塑性指数在10~17之间,粘粒含量较高,颗粒粒度小于0.005的占15~25%左右,粉粒(颗粒粒度0.075~0.005)占绝大多数,含少量砂粒,空隙度51.9%左右,此类土通过真空双击挤淤机加工后,可制砖瓦,成型较好。
⑶ 粉土及砂土类(劣质粘土)
含稳定性石英偏高(粘土中主要矿物有高岭石、伊利石和石英),塑性指数小于10,粘粒(颗粒粒度小于0.005)含量低,砂砾、粉粒含量较高,空隙度54.3%左右,不利于制砖瓦,需和优质粘土及其他配料混合使用。
2、粘土矿产资源分布特点
我县粘土矿产资源主要分布在西部和中部地区,全县现探明可开采粘土资源储藏点235处(见附表1),总储量为1010.46万立方米,其中:高田24.12万立方米,积土105.95万立方米,废塘洼地34.11万立方米,鱼塘整治321.01万立方米,疏河461.53万立方米,荒地、滩涂、盐碱地整治63.75万立方米,预计全县2008-2020年需耗用粘土资源近368万立方米(见附表5)。
3、粘土矿产资源基本特点
射阳县粘土矿产资源的基本特点是砖瓦用粘土资源分布广,且普遍为中小型矿床。
(三)粘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截止2007年,全县在采的砖瓦用粘土矿山36家(见附表2,3),年采矿石54.4万吨,年产标准砖2.72亿块,砖瓦业产值约5572万元。
全县粘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有以下几个特点:
1、矿业开发发展迅速
改革开放以来,射阳粘土矿业从小到大,得到了迅速发展,从过去简单的开山采土、烧制砖瓦,到现在已经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空心砖和其他新型墙体材料工业,在地方经济发展中逐渐崭露头角。
2、砖瓦用粘土开发利用已步入佳境
经过十多年的管理整顿,射阳砖瓦用粘土的开采与加工走上了“规划用土、计划开采、依法取土、节约资源”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矿山生产也从手工操作为主,逐步转向效率高、安全程度高的机械化生产;产品也.逐渐从粘土实心砖转为能够有效节约资源的空心砖和其他新型墙体材料。
3、砖瓦粘土开采实行有效控制
2007年,全县年产粘土标准砖约2.72亿块,产值约5572万元,是射阳县最重要的、安排农村剩余劳动力最多的矿业。为落实国家严格限制在农田取土、生产砖瓦城镇建筑地基以上禁用实心砖等政策,全县于1996年就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拆窑复垦行动,,拆除境内全部的18门以下无证小土窑。并大力推广新型建筑材料,逐步增加粘土空心砖产量,减少实心砖产量。
4、露采矿山以小型为主
2007年,全县在采砖瓦用粘土矿山企业共36家,均为露天开采的小型矿床。
5、开采外部条件好,区位优势明显
由于本县地处经济发展较快的沿海地区,受长三角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大,经济建设对矿产资源的需求量较大。以砖瓦用粘土为主的大宗建材类矿产基本都成供不应求的态势。此外,本县露采矿山开采条件好,水陆交通运输便利,且全县及周边经济建设对砖瓦用粘土的需求量较大,矿业开发外部条件好。因此,本县矿业具有得天独厚的发展条件。
6、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已日益受到重视
全县切实贯彻“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出台了有关的法规政策,采取有力措施,关闭了一批影响景观、破坏环境、破坏耕地的小土窑、小立窑;采取“拆除立土窑与土地复垦相结合”、“轮窑取土与河塘整治相结合”、“矿业治理整顿与土地执法巡查相结合”的三个结合措施全面启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为全县经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资源保障。
(四)矿产资源管理简况
建立了矿产资源管理机构,作为政府职能部门行使管理监督职能。以《盐城市“十一五”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盐城市砖瓦用粘土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盐城市墙体革新与建筑节能“十一五”发展规划》、《盐城市节能建筑工程管理实施办法》、《盐城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整治砖瓦窑业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意见”的通知》等规范性管理文件为指导,射阳县政府开展了矿业秩序和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治理整顿、砖瓦窑业专项整治等工作,全县矿业秩序有了根本好转。
(五)粘土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矿产资源管理尚待加强,矿业权市场有待建立完善
自机构改革后,射阳矿产资源管理纳入国土资源管理中,职能得到加强,但仍然存在诸如制度不健全、窑业整治不够力度、矿业权市场不规范等问题。
2、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不合理现象,“重点区”信访频发
射阳县部分地区,窑厂较多,土源短缺。在改制过程中部分债权、债务、职工养老保险等没有兑现到位;矿山关停后的善后问题(如人员安置、资产转移、转产、宕口整治等)不能及时解决;有一部分矿山企业缺乏开发利用方案,不利于安全生产。
3、超范围开采现象比较普遍
由于土源较为短缺,不少窑厂不按国土部门划定的范围开采,超深超宽,批少采多现象严重。越界开采、乱采滥挖等短期行为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4、砖瓦窑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管理督查尚待加强
全县砖瓦窑厂数量多、分布广,多年开采留下了许多取土坑和废弃的砖瓦窑场,由于缺少经费,多数没有重新开发利用,不同程度地破坏了土地。此外,1996年前,全县砖瓦企业中,无证开采的小立窑、小土窑占总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经过整治后虽有很大改观,但依然还有少数企业在没有安全生产条件和开发利用方案情况下,无证非法开采直接导致破坏耕地、污染环境。
5、矿山结构不合理,地域分布不均衡、资源利用不合理
矿山企业规模小,产量低,且部分矿山相对集中,布局不合理。砖瓦用粘土以平整耕地,开挖积土为主,而丰富的河湖淤泥资源未能充分开发利用。此外,大量的可作新型墙材的粉煤灰和其他工业废渣也未能充分利用。
三、粘土矿产资源供需与保证程度分析
(一)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粘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影响
根据盐城市“十一五”发展目标和远景规划,本县在“十一五”期间乃至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速度将进一步加快,加工业仍将快速发展;从外部环境分析,全县、全市、全省、全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长三角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对本地资源需求量将会平稳上升,都会对本地资源有较大的需求,对开发有较大的拉动作用,预计对以砖瓦用粘土为主的建材工业原材料的需求将会呈持续稳定的增长态势。
另一方面,随着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措施的加强,禁采区的实施,一些对生态环境影响大的矿山将逐步关停,这在一定程度上将会降低本县砖瓦用粘土矿产资源的供应能力。还有随着累计开采量的增加和开采时间的推移,部分地区粘土资源开始“捉襟见肘”,甚至枯竭。
从多方面因素综合分析,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的加快,本县和周边地区对砖瓦用粘土矿产资源的需求量将不断增加,而实际可供性则稳中有降。因此,可以预见,本县今后砖瓦用粘土矿产资源的供需矛盾将会长期存在下去,且这种局面今后会更加突出。
(二)砖瓦用粘土矿产需求预测及可供性分析
射阳县粘土资源丰富,且主要分布在市区西部和中部,全县年产标准砖2.72亿块,折合需砖瓦用粘土约54.4万吨(见附表4)。随着农业区限采、禁采砖瓦粘土政策的逐步实行,县政府工作走在前列,早在1996年就对全县砖瓦粘土厂进行了大规模的整治工作,彻底关闭18门以下无证的小土窑、小立窑,关停一批无土源、对农田保护影响较大的取土塘口,在平原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逐步压缩砖瓦用粘土开采。由于大量压缩粘土的开采,预计砖瓦的供应总体将趋紧,但通过合理规划和综合整治,特别是通过采取河道疏通和高田降土、河塘淤泥的开发利用等切实可行的措施,本县的砖瓦产量仍能满足本地市场的基础上,保证部分外地市场供应能力。

 

 

第三章 发展战略、规划目标与基本原则
一、发展思路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可持续发展的理论为指导,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既着眼于现在,又从可持续发展角度考虑,加大地质勘查投入,增加资源储备,提高资源保障能力;调整矿业结构和布局,限制砖瓦业的生产,鼓励发展新型墙体建筑材料;控制矿产开采总量;培育和规范矿业权市场,引导矿业向适度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加快生态矿业和绿色矿山建设,力求生态环境和风景名胜得到有效保护;拓展与地学有关的服务领域。全面促进矿业的健康发展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原则
从射阳县实际出发,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一方面要依法开采、科学开发、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提高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和深加工水平;另一方面要在全社会倡导珍惜资源、节约资源的风尚,并形成资源集约型生产体系和节约型消费体系,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即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原则。
(二)发挥市场机制优化配置资源基础作用的原则
积极培育矿业权市场和矿产品贸易市场。依法规范矿业权市场的有偿出让和转让,进一步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加大政府的宏观调控力度,鼓励投资者通过市场竞争,以招标投标、拍卖、挂牌交易等方式获取矿业权。
(三)坚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
环境保护要与资源开发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不能因采矿造成破坏景观资源、森林植被、水资源和造成大气污染等,要从矿产勘查开始,包括开采过程中和开采结束后,都要贯彻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和措施,将采矿对生态环境的扰动和破坏降低至最低限度,并注重在采矿山的监督管理和关闭矿山的复垦整治。
(四)坚持调整和优化矿业结构,促进矿业布局趋向合理的原则
通过矿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来促进矿业的合理布局,以达到资源的有效开发与合理利用、推动矿山企业经营的规模化和集约化,不断提高矿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同时确保矿山生态环境的整治恢复,最终的目标是达到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经济建设需求之间的均衡发展,充分发挥矿业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基础作用。
(五)坚持科技创新、资源开发与保护的原则
加强将科技进步、科技创新技术及时运用到矿产的勘查、开发、加工和矿山生态环境整治恢复的全过程中去,以降低开发成本,提高资源的有效利用率、产品深加工水平和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持。提倡文明生产、清洁生产,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
三、规划目标
射阳县砖瓦用粘土矿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合理规划布局,控制开采总量,提升产品档次,治理矿山环境,建设矿业市场。使本县的砖瓦用粘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走上健康有序的发展之路,以此来逐步发展壮大矿业经济,更好地服务于射阳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总体目标
1、规划期目标
⑴ 境内砖瓦用粘土矿产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矿业区域性布局得到适应性调整,并趋向合理,矿业开发将严格按《规划》来实施。
⑵ 矿业结构得以调整和优化,主要矿区实行整体开发,基本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基本淘汰粘土实心砖。
⑶ 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有效的控制和治理,恢复治理率达到50%以上,生态矿业格局初步形成。
⑷ 矿业权市场逐步建设完善,矿业市场秩序得以规范。
⑸ 矿产资源管理的宏观调控和社会服务能力明显提高,为本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的资源保障,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2、至2020年目标
建立和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矿产资源开发体系;整合、创新矿产资源开发思路,使砖瓦用粘土矿产资源结构得到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资源利用方式更趋合理;矿山数量得到有效控制,矿产品深加工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建设有地方特色、在全国有知名度的矿产品加工基地。矿业权市场更趋规范和完善;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二)分类目标
1、地质调查评价目标
做好地质矿产调查评价,同时不断拓宽地矿工作的服务领域,拟开展全县多目标地球化学、断裂活动性与含水性、地热地质、旅游地学、农业地质等多领域的综合调查,积累基础资料和直接服务于社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多方位服务。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目标
⑴ 矿业战略目标 
砖瓦窑业要实现从平原区向县主要河道(如射阳河、黄砂港、新洋港、战备河等)两岸、滩涂、荒地等地区转移。矿业实现集约化生产。乱采滥挖、优矿劣用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矿业权市场得到完善和规范。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分区管理和保护矿区制度得到实施;砖瓦用粘土资源开采总量得到有效控制;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显著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得到提高。至2020年,全县砖瓦用粘土资源开采总量控制在42万吨以内,标砖产量控制在2.8亿块以内,矿业总产值达到5736万元。加大对淤泥资源的利用率,力争在保证标砖产量的情况下,优质粘土资源的使用控制在规划范围内。
⑶ 开发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目标
调整矿业结构和矿产品结构,全部实现粘土空心砖的生产;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有计划地进行资产重组、联合、兼并,矿业权流转为纽带,组建大型企业集团。依据矿产资源的分布特点,根据开采规模与矿区储量相适应的原则,对生产企业进行适当调整与整合,合理布局,提高集约化水平。按照每年关闭1-3座矿山的速率,有计划、分步骤的组织实施砖瓦矿业的综合整治工作。到2020年末,全县砖瓦生产企业由36座减少到约17座(见附表6),原则上每个镇只保留一家砖瓦企业。
3、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目标
⑴ 在采矿山 
建立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实现边采边治,露采矿山的恢复治理率将达50%以上;砖瓦窑厂的复垦治理率要达90%;并进行生态矿业园区建设试点。
⑵ 关闭矿山 
处于市城区边缘、重要风景名胜区以及高速公路可视范围内的废弃采坑和关闭矿山环境治理率达到80%。2020年,要达到整治利用绿化率100%。

 

 

 

 

 

 

 

 

 

 

 

第四章 矿业结构调整与区域布局
一、发展思路
贯彻“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科学开采、综合利用、提升档次、治理环境,培育市场”的矿业发展基本方针,按照“有序有偿、供需平衡、结构优化、集约高效”的原则,走资源节约型、开发集约型、生态环保型的矿业发展路子,使本县砖瓦用粘土资源得到充分、高效利用。同时,根据本县经济的实际,生态环境保护要放在与矿业开发同等重要的位置,矿业开发要尽可能地减少对环境的扰动和破坏,提倡清洁生产、文明生产、建设生态矿山;加大对在采矿山和已关闭矿山的复垦整治力度。使矿业开发与环境保护最大限度地达到和谐与统一,并产生良好的资源、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二、矿业结构
(一)调整、优化采矿业结构
保持砖瓦生产与粘土资源储量相适应,优化资源配置,加快砖瓦生产企业改组、改制和资产重组,重点扶持本县砖瓦用粘土龙头企业,保证有限土源得到有效、有序、合理的开采和利用。积极引导小型砖瓦生产企业进行整改联合,压缩过剩生产能力,淘汰技术落后的矿山,关停资源浪费严重、矿山环境问题突出、安全无保障的小矿山。
同时,按照省政府出台的有关规定,严格限制砖瓦窑的数量,控制砖瓦用粘土的开采量,制止分散零星开采。至2020年,砖瓦生产企业总数在2007年的基础上压减50%左右。
(二)调整矿山规模结构
调整矿山比例结构,限定矿山最小开采规模。引导矿山企业规模开采,集约化经营,强化核心矿山企业的作用,鼓励矿山企业做强做大,做优做精,做专做特。坚决取缔、关闭非法生产、布局不合理、污染严重、安全生存无保障的小矿山;坚决淘汰小土窑、小立窑、小轮窑。
(三)调整矿山布局结构
本县砖瓦用粘土矿窑厂分布不均,矿山结构不合理,还存在少数乱采滥挖的现象。因此,要着手对我县现有窑厂的布局进行调整,向土源相对较为丰富的县主要河道(如射阳河、黄砂港、新洋港、战备河等)两岸、滩涂、荒地等地方迁移。关闭密集区的小窑厂,并逐步建立多个以淤泥资源为主要生产原料的窑业企业。
(四)改善矿产品结构
发展精、特、优、尖及环保产品,创造品牌产品。大幅度压缩粘土实心砖产量,发展环保、利废、节土、节能的新型墙体材料。
(五)优化矿山生产技术结构
鼓励矿山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进新型墙体材料改革,生产空心砖及其他新型墙体材料,提高粘土矿产资源利用率。到2020年,全部砖瓦用粘土企业都要更换机械设备生产空心砖,砖瓦粘土生产过程中的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三、矿业区域布局
砖瓦粘土资源由于分布散、广,具体规划布局有难度,但砖瓦企业以贯彻落实省政府规定和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原则,平原区的砖窑要逐步压缩和关闭,今后我县砖窑将向县主要河道(如射阳河、黄砂港、新洋港、战备河等)两岸、滩涂、荒地等地区进行战略性布局调整。
除规划的开采区外,不得再在其他区域新增加矿山企业。禁采区内的矿山要立即关闭,如确因某种需要保留开采一段时间的矿山或需要进行修复整理性开采的矿山要报请市政府批准。限采区内的矿山要按计划控制开采量。
四、矿业市场构建
应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定程序进行,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可以将矿业权授予经济实力强、信誉好、设备条件好的单位和个人,既使资源配置达到最佳,同时又能保证国有资产的收益。
本县矿业权市场的运作已经起步,并已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从2007年以来射阳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着眼于保护耕地,合理开采,有序利用,开展了以“转变采矿权取得方式,变无偿为有偿;转变利用方式,变粗放为节约;转变管理方式,变‘消防式’为精细化管理”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工作,全面实行了采矿权有偿出让,以加快矿业权市场建设的步伐。新办矿山一律以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取得;现有矿山以协议等方式有偿使用采矿权,并逐步加以规范。政府将调控一级市场,科学控制采矿权出让的总量、结构和布局,合理调控采矿权投放量。政府要加强矿业权市场的管理,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保护公平竞争机制。同时,也允许矿业权人依法通过股权转让、出租、出售、作价抵押等形式进行二级市场流转运行。
五、矿业发展走向
从射阳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出发,我县砖瓦用粘土矿业未来的基本走向是:减少数量,调整布局,禁实转型,限产推新,强化责任。
(一)减少数量
随着耕地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和新墙体材料的广泛应用,我县砖瓦窑厂应该呈逐步减少的趋势。就我县的实际情况,目前以一个乡镇一座窑为宜,全县最好为17座。适度从紧,有利于保护耕地,也有利于窑业经济的节约化、规模化。目前,尤其要对乡镇3座以上的窑厂进行整合,减少数量。
(二)调整布局
窑厂分布不均,部分地区有土源的地方没有窑厂,有窑厂的地方又没有土源,窑厂多的地方出现互相争抢、乱采滥挖的现象。因此,要着手对我县现有窑厂的布局进行调整,向土源相对较为丰富的地方迁移。基本方向应该是县主要河道(如通榆河、串场河、射阳河等)两岸、滩涂、荒地等地区。
(三)禁实转型
经测算,粘土空心砖比实心砖节土40%以上,如全县都生产使用粘土空心砖,每年全县可少挖土地不少于270亩,但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目前粘土实心砖的市场占有率仍然较高,不符合国家“禁实限粘,推广新型墙体材料”的目标要求。因此,必须采取强制措施限制粘土实心砖的生产、销售。同时,对土源严重短缺、环境恶化,生产条件较差的窑厂进行结构性调整,利用现有的厂房、土地生产非粘土墙体材料或经营其它项目。
(四)限产推新
从保护耕地的角度来考虑,防止毁田烧砖,还应对我县砖瓦的生产总量加以限制,防止窑厂无节制的生产。就目前的情况看,至2020年末全县粘土砖总量应控制在2.8亿块之内。同时,在全县积极推广新型墙体建筑材料,认真贯彻落实《盐城市墙体革新与建筑节能“十一五”发展规划》,把年度指标分解到每座窑厂,明确到窑主,加强监督检查。坚持“禁实限产”与“推广应用”相结合,“堵”与“疏”并重,力争在短期内把粘土砖的产量降下来,将新墙材的应用比例提升上去。
(五)强化责任
必须明确地方各级政府的责任,将窑厂毁田烧砖纳入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范围,同时检查考核,并通过一定的形式和手段加以强化。

 

 

 

 

 

 

 

 

第五章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矿产资源开发战略
全县的砖瓦用粘土矿产资源开发战略将坚定不移地贯彻“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以保护为主线,控制开采总量,实行矿山准入制度和矿产开发利用分区管治,调整和优化矿产开发利用空间布局,提倡和鼓励先进的采矿技术,致力于生态矿业建设,将开发利用与复垦相结合,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矿山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矿山准入原则及开采总量
(一)矿山准入原则
新建、扩建和延续开采矿山除按规定应具备资源,提交包括水土保持、环境恢复等开发利用方案外,还必须符合以下准入条件:
1、开采空间原则
除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外,不得进入禁止开采区进行采矿活动,不得在禁止开采区内新建矿山。禁止开采区内已有矿山企业必须在限定时间内予以关闭。限采区内不设新的矿山,现有矿山按要求加快改造。在规划开采区内允许和鼓励企业进行集约化、规模化的采矿活动。
2、开采方式原则
矿山开采方式和选矿方法必须符合相应的规范要求和批准的矿山设计方案。限制并淘汰落后的、破坏和浪费资源的开采方法,坚决取缔无安全保障的开采方式。
3、矿山规模原则
新建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矿山占用储量规模相适应,限定矿山最小开采规模,不得大矿小开,一矿多开。
4、资源利用率原则
新建、扩建和延续开采矿山必须满足和达到批准的矿山设计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的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率、废弃物回收利用的要求。
5、环境保护原则
新建矿山在矿山设计中应包括矿山环境保护与整治的方案;在采矿山,要完善环境保护与整治措施,逐步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开采矿山必须预防矿山地质灾害,遵守和履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书面承诺和交存保证金。
6、安全生产原则
新建、扩建和延续开采矿山必须符合矿山安全生产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并具有相应的安全设施。安全设施必须与采矿主体工程做到“三同时”。矿山企业应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开采总量
根据射阳县矿产资源的现状,2008年至2010年全县年开采砖瓦用粘土总量控制在44万吨;2011年至2020年全县年开采砖瓦用粘土总量控制在42万吨。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
(一)矿产资源规划分区标准
1、鼓励开采区
查明资源储量可靠、并有一定资源前景;市场前景好、有依托的后续加工产业、开采时对生态环境影响可有效控制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的矿产地。
2、限制开采区
有可行资源和市场基础,但开发技术不成熟或利用方式不合理;有可行资源、但市场容量有限、产品严重供过于求;受国家产业政策制约、开采规模受限制的;开采时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
3、禁止开采区
已查明的资源储量属于边际经济、次边际经济的,且市场供过于求,开发效益差;对生态环境有严重影响的矿产地;重要风景区、重要历史文物、名胜古迹所在地的影响范围内区域;军事禁区、有重要基础设施和存在难以防范的安全隐患地区。
4、允许开采区
不属于上述三种情况的地区和矿种,但必须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法规、条例;有已提交的相应勘查储量、地质报告的矿产地;符合相应的准入条件。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分区管理
根据射阳县矿产资源分布和开发利用现状,综合分析粘土矿业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因素,依据省矿产资源规划分区原则,将区内划分为禁止开采区,允许开采区,实行分区管理(见附表7,附图2)。
1、砖瓦用粘土禁止开采区
经省政府审核批准的禁止开采区有1个,位于射阳县东部海岸滩涂的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该禁采区(含拐点坐标)在附图和附表中列出。
此外,射阳其它风景名胜区、基本农田保护区(非高田降土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可视范围、地质遗迹点以及城镇建设区,如射阳县城镇规划区及外围均列为禁采区。其中有的呈带状分布,即不在附图上标出。
以上禁采区内的矿山,必须在2010年底前全部关闭,并尽快进行整治复垦。
2、砖瓦用粘土允许开采区
现全县每年至少需要2.7亿块以上的砖(折合需砖瓦用粘土约54.4万吨)才能基本满足需求。根据我国的有关产业政策,全县砖瓦企业的数量总体还要压缩,尤其是规模小、严重破坏耕地的企业要坚决关闭。预计砖瓦供应会更趋紧张。
县政府对砖瓦窑业调整的思路为:规划期间,在全县各主要河道(如通榆河、串场河、射阳河、泰东河等)、渔塘等,利用废弃地、河滩、岗地的土源,结合农田水利建设的废土和河沟淤泥等,维持核定砖瓦窑的生产,以弥补平原基本农田保护区砖瓦窑关停带来的供应不足的矛盾(建议此项工作可单独做专项调研和规划)。
至规划期末,在现有窑业的基础上再压缩1/2左右的砖窑,上述地区的取土渠道范围也要作进一步压缩。
四、矿产资源开采渠道
近年来,我县由于加强了对砖瓦窑业管理,尤其经过矿业秩序整顿之后,乱挖滥采粘土资源的现象从根本上得到了控制,并逐步地从无序进入到有序管理的法律轨道。今后凡开采粘土矿,取消行政审批,全部实现市场化配置,开采砖瓦用粘土矿的渠道主要有:
1、低洼地改造。这些地区地势平坦低洼,农业生产效益较低,原有形成的老鱼塘概不成规划又历经多年的淤积,通过改造和完善,既提高了生产率,又为砖瓦生产提供了粘土资源。
2、疏浚、捞淤、拓宽河道。由于我县粘土资源相对集中在里下河水网地区,老河道密布,纵横交错,淤积严重,给农业生产和交通运输带来不便。通过改造旧河道,可获得相当可观的粘土资源,这样既解决制砖用粘土,又疏通了河道,还保护了耕地。
3、通过高田降土,平田整地,使原来小块高低不平的耕地,变成整块便于机械化操作的大田。
4、把粘土开采与土地整理拆窑复垦结合起来,充分利用老宅地、老鱼塘、老坟地、老河堤、老窑基的堆土和积土,使粘土资源得到充分开发。
5、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将粘土开采与河塘整治、清洁家园、田园、水源相结合,做到一土多用、积肥造地,小河塘变大河塘,清淤扩容,改造配套,增加塘坝河沟调蓄、复蓄能力,改善水质,净化环境。通过疏浚,全县70%的河塘符合淡水养殖条件,新扩大水面养殖200多亩,发展苗木、高效蔬菜等300多亩。
6、荒地、滩涂、盐碱地的整治。充分开发荒地、滩涂、盐碱地的粘土资源,变废为宝,使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此外,也有少数砖瓦企业因所处地域粘土资源枯竭难以为继,不得不到外地购买土源或准备转产。
五、矿产资源综合利用
鼓励利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整理工程等产生的废弃土、河塘淤泥以及尾矿、矿渣等固体废弃物替代粘土资源制砖;有计划地开发多孔砖、空心砖、砌块,尽可能减少用土量;推广应用节能、节水、节材的生产工艺和新型墙体材料。

 

 


第六章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一、总体要求
以推广应用生态采矿技术为手段,以强化重点矿山(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为着力点,以维护环境恢复治理为动力,以形成生态矿业理念和社会氛围、构建生态矿业建设的法制体系与管理制度为保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控制人口增长,保护自然资源,保持良好生态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合理化,矿山废弃物排放减量化、管理利用资源化、处理存放无害化,采矿与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同步化,矿山生产文明化等“六化”进程,实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与整治的工程建设,发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整治产业,加速实现生态矿业目标。
形成生态矿业的理念和社会氛围,以建设生态矿山和生态矿业等目标为示范工程,发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建立生态矿业法制体系和相应的管理制度,加速朝生态矿业市的总目标迈进。
二、砖瓦用粘土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整治
全县砖瓦窑的塘口数量多、分布广,加上废弃的砖瓦窑场,所压占和破坏的土地面积总数较大,整治复垦的难度较大,目前的治理率不高,复垦整治的工作量很大。要推广外地砖瓦粘土矿区复垦与整治的经验,明确整治目标、奖惩制度,加大管理力度。
(一)在采矿山生态环境保护
在采矿山将以资源开发促环境治理,以环境治理保资源开发,以建设生态矿山、生态矿业示范工程带动其他矿山的恢复与整治,以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按照“项目基本化、管理企业化、复垦开发经营专业化、矿山环境综合整治专业化”的经营模式,走产业化管理的路子,发展矿山生态环境整治产业,探索多元化治理办法,鼓励集体和个人投资参与矿山生态环境整治工作,政府部门要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1、实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准入制度
建立和强化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准入制度,今后新建的矿山,若不能履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和职责,不能有效保护矿山环境,将实行一票否决制。强化环保的地位和审批权。对在采矿山同样要受到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制约,接受环保监督和管理。对不遵守承诺和不履行有关职责的矿山要责令其整改,屡教不改的要责令其关停。
⑴ 建立矿山生态环境准入强制执行制度
必须坚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实行环境一票否决制。不符合环境保护准入原则的,不批准开矿。
⑵ 实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
新建、扩建与延续开采的矿山必须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签定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承诺书,领采矿许可证时要同时提交土地复垦方案,交存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土地复垦费。确保矿山停采闭坑后,及时有效地进行矿山整治,复垦复绿。
⑶ 建立矿山生态环境监测报告制度
砖瓦用粘土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和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切实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生产过程中造成生态地质环境破坏或者诱发地质灾害的,应及时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回报,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灾害扩大。
2、在采矿山生态环境保护
在采的砖瓦用粘土矿山实行边开采边整治,边取土边复垦,在采塘口的复垦率要达到80%。矿山关闭时要达到采塘口整治可供利用、土地复垦、植树造林、开塘养鱼的要求,消除视觉污染。
3、在采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⑴ 对在采矿山应将生态环境保护列入矿山生产流程,设立相应的岗位,从事排险、清废、净化、绿化等相关事宜。
⑵ 建立矿山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系统。
⑶ 强化矿业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加大矿山环境保护执法力度。
(二)关停矿山生态恢复治理
1、关停矿山的恢复整治原则方针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和“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调动各方积极性,发展环境整治产业,多方筹措资金,形成多种治理模式,因地制宜,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渔则渔,宜景造景,也可置换成建设用地或其他设施用地,最终达到恢复治理目的。
2、关停矿山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
对关停的矿山要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整治,因地制宜,运用多种模式综合治理,以期能获得最佳的整治效果。
⑴ 重点整治区: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及外围部分已列为禁采区,这一区域内的砖瓦粘土矿山将实施关停。部分矿山将转入造景式开采,以消除视觉污染。
此外,沿海高速公路、226省道,宁靖盐高速、329省道、233省道和331省道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砖瓦窑也必须限期关闭。
⑵ 废弃地开发利用区:对以前遗留的废弃砖瓦粘土塘口,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制定复垦整治计划和工作措施,及时组织复垦。并积极推广其他地区砖瓦用粘土矿区复垦与整治经验,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复垦。严禁闲置抛荒,保护有限的土地资源。
(三)培育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产业
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要改变目前的事后治理转向事前预防为主、事前预防与事后治理相结合;从单一的环境治理转向环境治理与资源多功能利用相结合;从由政府投资环境治理转向由社会组织和个人从事矿山环境治理与开发。鼓励建立矿山环境整治企业,承接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环境整治与土地复垦业务,培育矿区环境治理市场,促进矿山环境治理的产业化。
在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中,要优先安排在人口密集区、对环境影响大的地区和有潜在危险的地区。
三、地质灾害防治与矿山环境整治重点工程
(一)地质灾害防治
本县由采矿引发的地质灾害相对并不严重,至今尚未造成大的滑坡、塌方等地质灾害,但有的矿山开采面过陡,潜伏着安全隐患;矿山及其加工业粉尘污染已成为新的污染源等都应予足够的重视。
虽未造成大的地质灾害,但不可掉以轻心,要始终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源头抓起,进行必要的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调查评价,查清区内地质灾害的种类、性质、分布、诱发条件、发育规律、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和评估,建立监测网点。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地灾减灾规划,与有关矿山部门签订责任制。做到地灾防治工作常抓不懈。
(二)重点矿山整治工程
1、重点矿山整治
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射阳县其它风景名胜区、城镇规划区及其邻近地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矿山要进行重点整治,主要进行复绿建设,消除视觉污染。在采的矿山要转入凹陷式开采,并及时做好整治,为日后闭坑做好全面复垦复绿的准备。
本次规划重点整治的矿山有4处,且面积相对较小。
2、推行生态矿业示范工程和生态矿业建设
对在采和关停的矿山都要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整治、复垦,因地制宜,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渔则渔,宜景造景(见附表8),重点推行“六化”,发展环保产业,形成生态矿业构架,为生态矿业市建设积累经验,发挥示范作用。
在以往复垦整治的基础上,拟选择射阳县海通砖瓦厂、射阳县新坍砖瓦厂为生态示范矿山,生态示范矿山要实行文明生产、清洁生产和资源高效利用,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扰动和破坏,逐步建成符合现代化生产要求的生态矿业。

 

 

 

 

第七章 规划的实施
本《规划》是射阳县2008年至2020年间砖瓦用粘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整治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砖瓦用粘土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加强矿政管理和地质环境行政管理的重要依据,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因此,《规划》的颁布和实施,相应的各项措施应跟上,以确保规划的各项目标落到实处。
一、公之于众,接受监督
《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法律意义。要及时公之于众,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和有关矿山企业负责人了解《规划》的主要内容和规定,提高全民保护资源、保护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的意识和自觉性,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资源与环境的良好氛围。要完善信访、举报和听证制度,发挥公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
二、建立规划的审查、审批制度  
认真落实国土资源部颁发的《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办法》,坚决执行《规划》提出的各项原则、目标和措施,今后凡新上的砖瓦用粘土矿产资源勘查或开采项目,在登记发证前必须先进行规划审查,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和登记。要切实发挥规划对地质矿产勘查、开发的宏观调控作用,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三、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要强化规划实施和管理的力度,经常进行检查和督促,做到依法治矿、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违反矿产规划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倡导科学创新,提高管理水平
树立科技创新意识,促进砖瓦用粘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科学管理新机制以及新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及时将高新技术应用于砖瓦用粘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山生态环境整治中。矿政管理人员要加强学习专业业务知识和管理技能,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要培养一支素质高、业务精、政策水平高、责任性强的现代化管理人才队伍,提高整体执法管理水平。要加强执法力度,强化规划管理的法律地位。
五、加强目标管理,实施职责督查
对《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县级政府及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必要的督查。对违反、突破《规划》目标、范围、规定、要求的行为,不积极处理或又不事先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汇报请示的,将追究同级主管部门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