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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凡具备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携带土地登记代理公司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公司章程、土地登记代理工作实施方案、技术方案、相关地籍测量测绘级别等级证书、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证书、以及土地登记代理精细化服务承诺及收费标准等,到射阳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审查备案登记。登记时间从2008年3月20日至2008年3月27日止。


联系人:射阳县国土资源局地政地籍科
联系电话:82323931

 

射阳县国土资源局    
二OO八年三月二十日